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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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7 08:01
&目前的规定如下:
重庆已开展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因此可以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在重庆贷款买房。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三、做好异地贷款工作。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市户籍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因此凡在外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仍为重庆户籍的职工,在重庆区域的公积金贷款立项楼盘购商品住房的,可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