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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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16:54
2011年1月27日,*同意在部分城市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房地产税”在上海、重庆开始实施。整体来看,上海的房地产税主要针对炒房现象以多套房为主要征收对象,重庆房产税则以豪宅为主,针对的是炒作过高的高端住房价格。
但后来一直没有扩大试点城市范围,据说高层对房地产税效果不满意。
而房地产税,顾名思义,对房地产征收的一种税费,不仅仅包括房屋本身,还包括土地使用权。
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可能将包括一切与房地产有直接关系的税,包含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开发、转让、持有、出租等诸多环节,征税对象是相关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具体来看,房地产税大约包括10个税种: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说白了,“房产税”只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房地产税提了很多年,一直没有实施。
为何房地产税多年难以实施?有什么难点?
开征房地产税在法理上一直存在争议,首先是土地只有使用权,其次涉及是否重复征税。
学界一直有争论,这也是房地产税法迟迟无法推出的原因。
你知道一块土地被开发商拍下建成房地产再卖给买房人,这中间要交多少税?
土地出让金,*、土地*,购置税等。
这些费用,买房的时候已经交过了,将来如果再征收房地产税,是否有重复征税之嫌?
其次是技术层面,这就涉及如何征税。
按什么方式征收?税率是多少?具体怎么执行?另外,我国房地产种类众多,特别是小产权房、城中村房、农房、军产房,央产房等,这些收不收房地产税?如果不收那变相有利于这类房产,如果收,该如何整顿?
另外,执行起来也是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