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贫困户无房无住处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16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22:44

如果是是城镇户口,可以申请廉租房;如果是农村户口,那么可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根据《郑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最低收入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根据《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改造补助对象。改造补助对象包括扶贫系统中住房被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确定)、且是唯一长期自住房屋的农村困难户(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改造补助对象的每户人口数以扶贫系统登记数为准。


扩展资料: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1、原址翻建或修缮类。对于翻建的,补助标准为1人户1.98万元,2人户3.08万元,3人及以上户4.18万元。对于修缮的,按照实际修缮情况据实申报,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改造利用闲置公共房屋安置类。每间改造补助资金据实申报,但最高每间不超过2.0万元。

3、新建周转房集中安置类。补助标准为每间3.2万元。

4、租赁房屋安置类。按照每人1200元/年进行补助。

改造利用闲置公共房屋、新建周转房集中安置和租赁房屋安置的,必须以实际安置户数和签定的入住协议作为发放补助资金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郑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沂源县*-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户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