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8:2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21:15
石家庄市城市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石家庄市户口
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4、家庭生活水平不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差额救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扩展资料
申请享受低保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接到申请进行审核
乡镇*(*事处)接到低保申请后,依程序进行信息核对 入户调查民主评议 集体研究, 并将入户调查 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7天, 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
石家庄民政局-石家庄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关*解答(图解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21:15
以石家庄农村低保条件为例,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
按照《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根据石家庄市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适当考虑用电、取暖、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所需费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80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
一、申请
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居)民小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入证明。如实写清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生活状况、收入情况和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等。
2.户籍证明。包括户主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复印件。
3.与审批事项相关的其他证明。
二、受理
村(居)委会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经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日以上。
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救助金额、家庭收入等,对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经村(居)委会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事处)。
三、审核
乡镇(*事处)农村低保评审小组通过入户调查核实,邻里走访及家庭收入计算等办法,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在《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明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四、审批
县(市)区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完成对乡(镇)*(*事处)报批的农村低保对象材料审核,符合低保条件的,核定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并委托村(居)委会再次公布三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发放《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对无家庭收入的农村居民,按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救助; 对有一定收入但是家庭年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按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救助。
扩展资料:
此类情况是可以申请低保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是能否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
石家庄市申请低保*保障对象:
一类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居民。
二类是指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金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40元的居民。
三类是指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保障后以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市民政局-石家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21:16
1、保障对象:
一类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居民。
二类是指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金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40元的居民。
三类是指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保障后以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2、家庭收入计算范围:家庭成员的各类工资、奖金、津贴、物价补贴、房租、遗产、农业收入、救济金及其他收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优抚抚恤对象的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3、申请审批程序:居民个人申请、居委会调查核实、张榜公布、上报、审批后再次张榜公布、按月发放低保金
石家庄市低保标准
据石家庄日报10月28日报道,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贫困居民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石家庄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依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保对象保障水平的意见》精神,经市*研究决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石家庄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县(赞皇、灵寿、行唐,下同)每人每月200元;一般县(市)(平山、晋州、深泽、无极、赵县、元氏,下同)每人每月220元;较好县(市)区(井陉、鹿泉、正定、栾城、辛集、藁城、新乐、高邑、矿区、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下同)每人每月240元。从2009年1月1日起,困难县每人每月不低于225元;一般县(市)每人每月不低于245元;较好县(市)区每人每月不低于265元。
农村低保标准。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县每人每年840元;一般县(市)每人每年960元;较好县(市)每人每年1,080元。从2009年1月1日起,困难县每人每年870元;一般县(市)每人每年990元;较好县(市)每人每年1,110元。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2008年第四季度起,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00元,提高后的供养标准为:鹿泉、辛集、藁城、晋州、新乐、正定、栾城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无极、赵县、元氏、井陉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900元;平山、赞皇、灵寿、行唐、高邑、深泽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700元。追问有没有什么*就是说比如我们两个人平均不到多少钱才可以领
追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340元/月) 这个是石家庄的标准 貌似你不够条件 不过你最好到你所在地居委会详细咨询一下 毕竟这个是由居委会办理的 再说了 现在享受低保的有钱人多了 穷的没法生活的反而申请不到 社会问题啊 不是什么都按标准走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21:16
石家庄低保标准
农村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700元。
城市标准:
(市)、区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
石家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温馨提示:
凡石家庄市城乡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石家庄市低保标准的,并具有石家庄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咨询或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收入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条件:
一类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居民。
二类是指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金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40元的居民。
三类是指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保障后以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