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诈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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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2分钟前

根据诈骗数额,在相应的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具体规定如下:诈骗数额达6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数额达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诈骗数额达6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诈骗数额达4.8万元,且具有特定情形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在4.8万元以上,未达6万元的,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诈骗数额达5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诈骗数额达40万元,且具有特定情形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在40万元以上,未达50万元的,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以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诈骗未遂的,应根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决定宣告刑。有特定情节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应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诈骗罪的刑罚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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