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农村承包土地继承,法律有明确规定。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民法典》进一步详细阐述了继承权与遗产继承顺序。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指出,遗产继承按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除非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没有继承资格。本编所指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包括多种亲属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继承顺序。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指出,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