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3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0:10
不合法~
你进入公司并为公司工作就相当于建立起了劳动合同关系。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如果事后被除名,你可以根据此法律起诉他,因为你已经在事实是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0:10
肯定不合法,但是你又没办法,劳动法规定不得变相增加试用期,可是现实不是那么简单的,这种问题就算你反映也没用,个人多数是对抗不了大公司的。按着公司方略走,你想想你得罪了公司它还可能要你吗??即使你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