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保护原则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8:19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4:31

物权的保护原则是属于物权保护中所应该要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的原则,对于此原则一般包括有一体保护原则,以及还有平等保护原则,同时还有效益原则,这些原则都是公平、公正的。

一、物权的保护原则是什么?

物权保护的原则,是指在物权保护中所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对于物权保护究竟应遵循那些原则,民法学界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有的认为仅指“一体承认、平等保护”原则;有的认为应包括平等保护原则和效率原则;还有的认为应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的原则、预防与救济相结合的原则等。物权保护的原则应当包括一体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原则和效益原则三项。

二、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三、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是什么?

物权期待权的保护的条件:

1、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可以查封、冻结该不动产。

2、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时候,如果第三人通过善意的方式取处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并且第三人已经实际占有该不动产的,*不得对不动产进行查封、冻结。

3、而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在人民*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要求排除执行的,*是会支持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物权就是属于权利人对特定的物可以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对于此权利在进行保护时也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原则来进行,而且只要此物的所有权归自己,那么其他人是没有任何权利侵犯的,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