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去哪里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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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8:49

深圳居民想要 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到其常住 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机关 进行办理,分别是罗湖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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