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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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4:04
甲完成B项目,乙完成A项目,最后甲乙共同完成A项目,这样两队合作所用时间最短。甲完成B用7天,乙这时也做了7天,令A项目工作总量为 11和13的最小公倍数 所以是143,则求甲工作效率 (总量除以天数即 143除以11=13)同理 乙效率为11 A项目剩余143-13乘以7=52 52/(11+13)=13/6 也就是还要工作 1/6天(12/6+1/6=13/6 也就是两天余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