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1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17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19
咨询下单位走的时候开什么凭证不,养老凭证是应该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17
没关系,找到新单位后,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4:17
您好,这个是没关系的,等你离职之后,公司会给你停止交保险的,等你找到新单位工作的时候,让新单位给你继续缴费就可以了,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