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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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0:40
在绝对控股模式中,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于单一股东,这种情况下,大股东作为监督者,由于规模效应,其监督成本相对较低,肩负起对公司的重大责任。然而,尽管控股股东可以轻易更换管理层,但识别和纠正错误任命或代理人失误的成本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理人员的更换。此外,大股东可能会过度监控经理,这可能导致经理创新精神的抑制(Pagano and Roel,1998)。
在绝对控股模式下,中小股东的权益往往被边缘化,他们既无投票权也无法有效监督。这种失衡的局面促使大股东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例如,母公司可能将上市公司视为提款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大股东对个人利益的追求,直接降低了公司的价值,侵害了其他股东的权益。这种情况下,企业利益可能被牺牲,以换取大股东私利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