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身份证件、户籍证明以及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对于需要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人员来说,提交上述材料是必要的。其中,劳动(聘用)合同是核心文件之一,它不仅能够证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还可能影响到积分的具体分数。在填写劳动(聘用)合同时,务必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尤其是对于派遣人员,还需额外提供派遣协议。
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是证明申请人单位身份的重要文件,而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则是个人身份的证明材料。这些文件应当清晰、完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对于在本市工作、居住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申请积分时必须满足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条件。这不仅是积分申请的基本要求,也是评估申请人实际贡献的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申请人应当仔细核对所有提交的文件,确保其真实有效。此外,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并检查所有文件,避免因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准确而影响申请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