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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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医疗费用在18万元以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医疗费在10万元以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医疗费在10万元以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