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方毁约,买方交的中介费能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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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3:15

在二手房买卖中,若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进行,买方所支付的中介费用是否能够退还,这涉及法律与实践的考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交易中介费本质上是房屋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费用。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违约根源在于卖方,交易未能成行,责任在于卖方。按照法律逻辑,应由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中介费用,买方无需承担。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在没有明确约定报酬的情况下,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报酬。如果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则合同双方应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这意味着,中介活动的费用应由中介人自己承担,而非买方。

综上所述,在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时,买方支付的中介费用通常能获得退还。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中介费用,而中介费用的承担方式按照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合理处理,确保买方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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