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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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信息收集与分析、新闻宣传、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统计、信息网络建设,以及管理机关和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提供后勤服务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

法制宣传科负责制定并组织执行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指导各县市、行业依法治理,承担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律师管理科制定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与管理办法,管理全市律师、机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指导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与大案要案辩护,负责律师协会日常事务。

公证管理科制定全市公证工作规划并执行,管理公证员与机构,监督公证业务质量,审查涉外公证事务,处理公证员协会日常工作。

法规科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处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指导县市区法制建设,组织法学教育规划,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基层工作科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规划,指导基层调解工作,承担人民调解员协会日常工作,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与“148”法律服务专线,负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司法调解中心。

政治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与队伍建设,管理司法考试工作,处理人事、劳动工资事务,进行警衔评定,协助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评审,协助管理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

法律援助与148中心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法律意见、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与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以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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