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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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5 13:26
法律分析:被*强制执行后,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采取*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被*强制执行后,如果真的没有财产的话,只能中止执行。等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可以恢复执行。
但是,如果是有财产而拒不执行的话,则有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以下五种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