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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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变法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 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扩展资料:
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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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主持秦国变法先后共有两次,在第一次变法之前还有一个序幕。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颁布《垦草令》,这项法令的主要内容方略是:大力发展农业、促进商业、以法治天下,提高农业农人的社会重要性同时减少权贵的特权,将他们一并纳入税收制度中。
公元前356年,商鞅被封为左庶长,在秦国内全面开始第一次变法,变法内容为:更改户籍制度、对违法犯罪实行连坐、规定明确的军功军法、将世代承袭的贵族制度废除、颁布等级严明的20等爵位、抑制民间私斗、奖励农业生产、制定了秦律。
公元前350年,商鞅开始第二次变法,内容为:开垦荒地拓展疆土、在全国划分行政区域实行县制、统一度量单位、禁止儒学提倡法学等。
商鞅变法是公元前356和350年在秦国进行的,一共变法两次,通过这两次变法使得秦国在严苛的法制下国力蒸蒸日上,为之后一统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也因变法而名流千古,为后人所赞颂。
扩展资料
商鞅徙木立信的由来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并贴上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贴出告示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两黄金。”
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了他五十两黄金。后来,徙木立信成为成语,指通过某种手段树立典型,而使公众信服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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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战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年龄必须分家,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这些*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商鞅实行重农抑商*的原因:1.农业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2.国家通过稳定的土地税保证财政收入。3.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4.工商业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从而造成种种社会问题。5.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如经营土地有保障。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的基础。
2、*措施
商鞅对*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主义*集权制.推行郡县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爵制,编制什伍组织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的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也不得铺张。
制定军功爵制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军功爵制发展为后来著名的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特权收归*。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用*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社会风俗:
商鞅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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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主要内容】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年龄必须分家,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这些*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措施
商鞅对*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主义*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特权收归*.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用*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势力;*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0 12:56
又是没分。。商鞅变法始于公元前356年。内容:1.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2.奖励耕战,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特权。3.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
纯手打,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