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局免费咨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0:35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15:47

摘要您好:成都市成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电话 : 028-84310212B武侯区劳动局望江就业中心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郭家桥正街7号附5号电话 : 028-85245873C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电话 : 028-87705565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31成都劳动局免费咨询您好:成都市成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电话 : 028-84310212B武侯区劳动局望江就业中心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郭家桥正街7号附5号电话 : 028-85245873C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电话 : 028-87705565就因为请假一天,就被辞退双流这边上班您好:对方有什么理由来辞退你吗说的是试用期不合格您好:试用期内签了合同被辞退有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