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0:3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8 05:30
四川采用的是“阶梯电价+峰谷电价+四川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
居民一户一表分时计价电费:
平峰和高峰时段(07:00-23: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0.5224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47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6224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62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8224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23:00-07: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 丰水期(6月-10月)0.1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2535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2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3535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3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4535元/千瓦时。
扩展资料:
成都电费时间划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582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继续维持我省丰枯季节、峰谷时段划分,即丰水期为6-10月,枯水期为1月-4月、12月,平水期为5月、11月。
高峰时段为7:00-11:00、19: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平段为11:00-19:00。销售侧丰枯电价调整为枯水期电价上浮5%,丰水期电价下浮5%。峰谷分时浮动电价继续按高峰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下浮50%。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武侯区*门户网站_成都用电收费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8 05:30
四川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居民生活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kWh
用电类别 不满1千伏 10-35千伏
一、合表居民生活用电 0.5224 0.5124
二、“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 1、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 高峰时段、平段 0.4724 /
枯、平水期低谷时段 (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 0.151 /
枯、平水期低谷时段 (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 0.2295 /
2、月用电量在61至10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 0.08 /
3、月用电量在101至15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 0.11 /
4、月用电量在15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 0.16 /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8 05:31
看你是居民用电,还是营业用电。
居民用电好象是1.4 营业用电好象是2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