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5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3:42
作协为社团组织,如属作协聘用的工作人员,则其劳动纠纷归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时效规定不同,人事争议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争议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参考法律法规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发〔2011〕88号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第三条 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
第七条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代表、聘任(用)单位代表、工会组织代表、受聘人员代表以及人事、法律专家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员应当是单数,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四名、委员若干名。
同级*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或者*人事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
第十条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其职责是:负责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以及仲裁员的考核、培训等日常工作,办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事部门。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3:42
这个地方应该属于长安区。可以到石家庄*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电话:86662018 邮编:050011 地址:石家庄市谈中街长安区工商局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