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3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15
在建筑工地,或者矿山企业普遍存在着总包公司、分包公司将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个人,这些无资质的个人,就是我们经常提到到包工头。一般情况下,包工头针对自己所承揽的工程,均是自行招聘工人进行施工。这些工人受包工头管理,从包工头处领取劳动报酬。
但实践中,如果包工头的工人因工受伤时,因包工头资金实力薄弱,无力赔偿的情况比比皆是。这种情况,往往会给受伤工人的伤情诊疗和生活保障,造成极大的困扰。
因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建筑工地的这种特殊情况,制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即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即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工负伤,应由违法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单位承担该工人的工伤待赔偿责任。
另外要注意的是,该发包公司在给包工头雇佣的受伤民工赔偿之后,有权向该包工头追偿,因此我们可知,要求发包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只是优先保护受伤工人的切身权益。发包公司赔偿后,最终的赔偿责任还是要落到该包工头身上。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15
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不会将建设工程直接给个人承包施工,“包工头”多数是挂靠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如果属于这一情形,《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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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据此,公司与不具备资质的个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双方均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提问这样,包工头还能拿到钱吗
出了事,合同无效了
回答可以拿到,只是说没有保障。合同法第56条规定了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合同的当事人在法律上将不能实现预期的合同目的,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问出了事,包工头希望私下与工人解决还是走法律程序
回答肯定是私下解决啊,合同是无效的,走法律程序也没有用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提问那包工头下面的工人出了事,私下给工人赔偿了,还是让他自己起诉我划算些
是不是私了可以少赔点
回答肯定是私下赔偿更划算的哦,你和对方的合同无效的,法律会更加偏袒对方的啊。
1、协议签订前是否有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解决前,应先进行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认定的主要目的是对该起事故定性,明确该事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协议签订前是否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的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待遇。在签订赔偿协议书前,职工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职工应得的赔偿金额。
3、关于赔偿的项目范围
在赔偿协议书中对赔偿项目的预定需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至第43条对工伤保险待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内容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津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谨慎对待放弃其余权利之条款
在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中常见“协议双方履行后,纠纷了结”、“职工一次性获得赔偿后不得再向企业主张其他权利”等条款,该类条款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的利益,相对于劳动者而言较于弱势,不免受到该类条款的*,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避免该类条款的出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16
从法律上讲,极有可能涉诉或受到行政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