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3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10:32
弥补亏损是我国国营企业发生亏损时,由国家预算或上级部门拨款弥补的部分。国营企业的计划亏损由国家在当月一次或分次拨款弥补。
超计划亏损以及经营性亏损,须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由国家弥补。
弥补亏损在“利润分配”帐户核算。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当月应由预算弥补的亏损,借 (增) 记“应弥补亏损”科目,贷(减) 记“利润分配”科目。
弥补方法:
1、企业内部弥补,即由本企业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或由本行业或集团内部的盈亏互抵来弥补。
2、企业外部弥补,即通过向外投资而分回的利润或通过资产重组来弥补。
3、通过弥补亏损后适用低税率。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弥补亏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10:32
一、弥补亏损(Tax Loss Carryforward)
盈亏互补又称之为弥补亏损,盈亏互抵是指准许企业以某一年度的亏损,去抵消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付税额,或是去冲抵以前年度的盈余,申请退还以前年已缴纳的税款。
二、弥补方法
1、企业内部弥补,即由本企业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或由本行业或集团内部的盈亏互抵来弥补。
2、企业外部弥补,即通过向外投资而分回的利润或通过资产重组来弥补。
3、通过弥补亏损后适用低税率。
扩展资料:
一、盈亏互补的应用
—般来说,都有一个时间*。这种优惠形式,对扶持新办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具有风险的投资有相当大的奖励作用,尤其对盈余无常的企业具有鼓励效果。
但这种办法的应用,须以企业有亏损发生为前提,否则就不具有鼓励的效果,且就其应用范围而言,只能适用于所得税。这种形式是国外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我国目前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国营企业、集体企业都有这项规定。
例如,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盈亏互抵税收优惠*
现行《外企所得税法》和《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弥补亏损期不得超过5年。
所谓弥补亏损期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赢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弥补亏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10:33
亏损弥补: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解释】补亏的规定主要有三点:
(1)按照税法调整后的亏损额。(例如小微企业判定)
(2)以亏损年度的下一年算起,连续计算五年,中间不得中断。
(3)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2.筹办期亏损问题
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应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计算为损益年度。
【解释】对于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结合筹办期业务招待费、广告费)
3.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依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10:33
一、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是指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利润总额用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 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当纳税年度内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无论前五年是否全部发生亏损,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弥补此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额。
三、无论在纳税年度亏损与否,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的《弥补亏损明细表》反映以前年度亏损在本年度弥补情况,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明细表与主表及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10:34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