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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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1:57
按照外贸行业的常规,一般不会将信用证和托收结合作为付款手段,因为这样两种方式结合,将造成单据无法传递。 因为信用证需要将单据交给银行议付,而托收也需要将单据交给银行代收货款,而信用证下的单据是无法分开的,也就是说你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将单据交给银行,则托收就没有单据可用了。
不知道这种付款方式是买方提出来的,还是你们提出来的? 总的来说,这种方式似乎无法使用,除非托收不使用单据,仅用汇票托收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