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撤三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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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54

一、通过使用证据防范

1、*

保留真实有效的*,这是证明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有力证据,不过在填写*的时候要注意,规范认真的填写,不要只写一个商标简称,这样的*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

2、产品检验报告

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开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项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有力证据。

3、广告

广告是企业宣传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方式,也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据材料。只要在签广告发布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中标志商标名称,就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了。

4、合同

如果是没有标注商标的合同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因此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要完善注册商标,最好连商标注册号也一并写下来,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5、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是应对商标撤三的证据之一,但是仅凭包装物难以确定商标使用的具体时间,还需要其他证据进行辅佐,比如说,在委托印刷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合同上一定要标注商标的名称以及商标注册号。

二、通过商标监控防范

做好商标监控工作,也是维护商标合法权益的途径之一,因为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商标监控,及时了解商标的动态,如果有他人注册近似商标,或者是出现侵权行为,商标权人都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并且做出应对措施,避免企业品牌遭受他人侵害。

三、及时商标续展

虽然商标可以长期使用,但是前提是要及时进行续展,商标有效期只有十年,期满前十二个月内要进行商标续展,如果商标注册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续展,不需要他人申请,商标局也会注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要防止商标被撤销,不仅要遵守商标使用规范,还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续展。而且只要商标权人合理规范地使用了商标,并且保留了证据,商标就不会被他人撤销成功。商标的使用证据也不需要将以上的证据全部提供,只要能证明商标进行了真实的商业性使用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54

“撤三答辩通知书”是直接寄给商标权利人的,如果你没有收到法律文书的话,就会错过答辩期。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使用”是“撤三”条款的核心所在。“使用”的具体证据和材料包括:
一是包含完整商标、能够与具体商品联系的广告宣传资料。比如能确认时间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的广告实样;与广告公司或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或其开具的*;能确认时间的店堂、灯箱、户外广告的照片;与商标印制企业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合同或者开具的*等。
二是经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是包含完整商标和使用时间的服务场所、服务招牌、服务工具、服务用品、商业交易文书、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中所体现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一致性,以及证据的形成时间等问题,确保“使用”证据的有效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商标不被“撤三”。
第四,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正当理由”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可观情况。一般指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情况。
***。由于*的限定,有些特定的商品生产销售无法进行,或无法获得审批,商标不使用也属于正当理由。
破产清算。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不能再进行生产经营,因为无法正常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55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真的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的,那么不管做什么都是无用功,请放弃挣扎。
第二种情况是商标一直有在使用,未有过持续三年为使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商标持有人可以做出以下反应。当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后,商标局会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这个时候商标持有人可以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若是证据不能够使商标局信服,收到撤销商标决定书,商标持有人不服这个决定的,还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56

头牌知产为您解答:

第一: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的,那么不管做什么都是无用功

第二:情况是商标一直有在使用,未有过持续三年为使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商标持有人可以做出以下反应。当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后,商标局会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这个时候商标持有人可以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若是证据不能够使商标局信服,收到撤销商标决定书,商标持有人不服这个决定的,还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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