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0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5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5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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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6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你的描述,如你弟弟公司有30%股份在母亲名下,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母亲所持有的股份作为遗产继承时,先看母亲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中人员情况,原则上等份分配。只有当第一顺位无人继承的时候,才会到第二顺位、第三顺位。如生前有立(合法,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从其遗嘱约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6
看看当初是否签订的有代持协议,有代持协议就按相关的要求做,
如果没有代持协议,那就看其他兄弟姐妹的良心,
打官司都是持久战了,争这30%的股权,搞不好最后亲情都没了,最后老死不相往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7
我觉得不管你弟弟是不是出资人,30%股份在母亲名下,那么母亲去世,他的合法继承人都可以分她那部分的股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7
我觉得 30%股份挂母亲名下的如果是弟弟出资的将来就应该弟弟继承 别人挣了也不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