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收到财政补助和支出时,如何做分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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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9:12


收到财政补助资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也是会计实务操作中必须掌握的内容。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文就针对收到财政补助资金的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深空网一同了解下吧!
收到财政补助资金的会计分录
1、收到的*补助用于企业以发生费用,属于与收益相关的*补助,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的*补助用于长期资产(如购买固定资产)属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国企收到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补助收入
但是现在基本都是国库集中支付,很少直接把款项拨付到单位的户头了,如果属于这种情况,一般是使用时通过国库支付系统申请支付到需要支付的厂商去,属于直接支付: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如果是通过申请采用授权支付方式,账务处理如下: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企业收到财政补贴收入是否要交所得税?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同时规定,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如果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则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收到财政补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则不用交纳所得税,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则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
*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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