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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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20:40
恒宝股份卡类生产与服务的龙头,恒宝股份主营卡类业务,包括银行磁条卡、银行IC卡、通信IC卡(SIM卡)、移动支付卡等,是我国卡类生产与服务的龙头企业。
拓展资料:
一、恒宝股份,即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江苏恒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江苏省*于2000年9月28日以苏政复[2000]187号文批准依法整体变更为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时股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由钱云宝等7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2000年9月28日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200002101203(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2004年7月9日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原股东张义荣、徐钦鸿、钱科文和陈玉涛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江浩然、潘梅芳和曹志新。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4,000万元,钱云宝等6位自然人为股东。
2、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江苏恒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江苏省*于2000年9月28日以苏政复[2000]187号文批准依法整体变更为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由钱云宝等7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
3、根据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江苏省*于2005年6月24日以苏政复(2005)45号《关于同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批复》同意,公司将2004年度实际未分配利润,以2004年末4,000万元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送8股转增资本人民币3,2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00万元。钱云宝等6位自然人仍为股东。
4、根据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将2005年度实际未分配利润,以2005年末7,200万元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送2股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4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万元。钱云宝等6位自然人仍为股东。根据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57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人民币2,880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