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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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3:47
处理办法:
(1)可以找到出票的单位和他说明原委,用其*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凭这张复印的*报销。
(2)如果丢失的是本单位开具的专用*,而且是个抵扣联在一起的 ,就要写明情况。请单位的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商量最佳的解决办法。
(3)无论丢了什么类型的*,不管是专用*还是普通*,都是不能要求对方重新再给开具*。因为作为出票人在开*就等于再上一次税。
*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称为税务*。*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重复或跳号。
扩展资料:
普通*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
5、开具*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领购簿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3:48
*丢了怎么办?别慌,这个办法完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