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4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4 05:27
22种特殊疾病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它们包含:
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
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肝、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糖尿病1型、2型
系统性红斑狼疮
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
冠心病
风湿性心瓣膜病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报销比例是多少?
22种特殊疾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如何申办报销 看这一目了然
申办流程有哪些?
步骤1
参保人将门诊病历本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加盖鲜章)、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交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保科。
步骤2
符合诊断标准的,由相关专科医师出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
步骤3
将以上材料交医院医保科初审并填写《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报表》(医保科告知领证时间)。
步骤4
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的由医院向区医保中心申办。
步骤5
在医院医保科领取《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级别门诊医疗证》。
以上特病(除乙肝外)报销受特病报销范围及医保目录*,有并发症者要及时申办相应的并发症以免待遇受影响。全年(住院+特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4.7万元,大额基金支付限额50万元。办理特病后,年度内住院计付一次起付线(*医院880元,二级医院440元,一级医院200元,一级社区160元,二级社区400元),特病门诊计付一次起付线(起付线同住院)。
个人身份参保一档只能享受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血友病4种特病待遇,其余特殊病种不能享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4 05:28
病种
门诊指定病种、特殊病种、补助病种三者合称特定病种。前两者的办理需首先在连南县人民医院递交材料,然后交社保局办理。补助病种直接到社保部门办理。
目前门诊指定病种有以下7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肝癌术后抗病毒治疗,乳腺癌、前列腺癌术后内分泌治疗,药物靶向治疗
2.尿毒症:限血透、腹透
3.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4.肝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5.骨髓移植的术后抗排斥治疗
6.血友病
7.重型地中海贫血或海洋型贫血
注:指定病种报销限额按住院统筹支付限额。
一般不用。除非办理脑血管后遗症提供不了近期肌力情况的,一定要带病人来。能够提供半年后肌力恢复情况的可以不用带病人来。
1.办理所需材料:二甲或以上或专科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住院期间的复印件需加盖病案科或医务科业务章)。
2.近期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不论底色。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醒:恶性肿瘤做手术的一定要提供病理报告单;冠心病放支架做搭桥的需提供手术记录或支架置入图或冠脉造影结果;慢阻肺的需提供肺功能检测报告等;这是最常见漏提供的资料。)
到了连南县人民医院,我该去哪个部门办理?
首先到连南县人民医院医保办,让工作人员帮忙整理资料,准备资料齐全就需找相关科室主任写申请表审核签名,然后再到医保办交资料登记,由医院递交资料到县社保局审核,如审核过关,到下个月1号就可以去县社保局拿证啦!(遇到节假日往后推)假如审核没通过的话会电话通知的哦!
县社保局咨询电话:0763-8662962
我办了特殊病种证怎么使用呀?
每个病种支付的金额不一定是相同的(参见上面表格)。假如办了高血压,职工一年2300元,居民1000元。今年用完的话明年1月1日才有得报销啦!
另外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开药的时候出示特殊病种证,医生就知道开特殊门诊处方的。特殊病种在清远市范围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直接报销。如果走出清远(比如去广州)看特殊门诊,就一定要记得打清单带上*回我们连南社保部门报销。
2.特殊病种每一种疾病开药都是有开药范围的(二级目录库),千万不要将与病种不相关的药都开到特殊病种处方去,这样的话不是在二级目录库内的药开出来是自费的,要谨记!
3.得了恶性肿瘤需要放化疗的,必须尽快办理,另外提供放化疗方案给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每次放化疗住院都可以免起付线。
4.记得参保人如同时符合两个以上门诊特定病种的,只能享受最高标准病种的限额,不同时享受两个病种的限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4 05:28
住院是可以报销特殊病种的,以北京为例。
北京市调整特殊病备案流程后,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完成申报、备案、治疗、结算及待遇查询等手续。完成特殊病备案流程的参保人,可享受特殊病种有关报销*,减轻门诊就医负担。
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在所选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填写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即可在该院进行治疗,无需再到单位、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患特殊病选择异地定点医院治疗时,可持社保卡、诊断证明及申报表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如因病情要变更特殊病定点医院的,可持社保卡在原定点医院结清费用办理注销手续,次日持社保卡到新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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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以北京市为例,特殊病是在住院报销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特殊病可以通过住院报销。办理完特殊病备案手续后,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门诊治疗时,可享受住院的报销比例,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大大减轻了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
参保人员在办理特殊病备案时应符合医保管理及特殊病的相关条件,同时选择有备案资格的医保定点医院办理手续,在备案、就医及费用结算时均应符合医保的相关规定。
流程调整后,医保管理部门将由原来的具体备案转变为加强大数据的分析和对定点医院及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检查监管。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人员及定点医院将进行有效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bj.people.com.cn/n2/2016/1031/c233088-29233517.html"target="_blank"title="人民网-北京11月起调整特殊病备案流程"一站式"申报方便参">人民网-北京11月起调整特殊病备案流程"一站式"申报方便参
/ke.baidu.com/item/特殊病"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特殊病">百度百科-特殊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4 05:30
一、特殊疾病医保报销手续:
1、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
2、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二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特殊病可以享受的报销待遇
1、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
扩展资料
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