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刑事案件需要公诉人。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只有刑事案件才有可能会出现公诉人这个概念,刑事案件可以分为自诉案件、可公诉可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大多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需要经过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对于某个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之后,会将案件相关材料报给检察院公诉部门建议提起公诉,负责案件的司法人员此时即公诉人。案件在检察院阶段,检察院会审查公安机关的报送材料,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要提起公诉则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没有公诉人,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在中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公诉人的职责如下: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诉人,必须具有“正、准、稳”三个基本的素质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