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现金,信用卡都可以,罪犯收受的钱款,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并开具记账卡交与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