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人居环境质量和文明程度,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对标落实宁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为抓手,以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城乡环境问题、文明形象问题、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问题,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市容市貌,着力加强城市管理、乡村治理,为建设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幸福、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桥头胡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桥头胡现状,紧密围绕城市怎么建、怎么管,乡村如何美、如何治,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
1、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规范占道经营,加强主次干路、背街小巷、窗口单位、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占道经营整治、巡查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加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工程车违规停放治理,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开展市容环境大巡查,突出清理一批设施陈旧、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的宣传装置,清理一批乱贴乱粘的非法广告、清理一批沿街及小区楼顶卫生死角。
牵头领导:陈韬文、盛文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各相关村社
2、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内部环境,落实门前三包,消除垃圾乱堆、杂物乱丢、污水乱排等现象。重点整治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乱设摊位等行为,规范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秩序。
牵头领导:陈韬文、董赟、盛文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交警中队、文化站、环卫所、黄墩社区
3、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对中小学、幼儿园等周边地区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对网吧、书店、音像店、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违规出售盗版书籍、违规向未成年人开放及无证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取缔和查处。对校园周边小餐馆、流动摊位等进行常态化整治。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和安全设施,最大限度清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花大力气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牵头领导:陈韬文、盛文赞、陈浩
责任单位:教办、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各相关村社
4、窗口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全街道所有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实现“环境、文明、秩序、服务”四提升。
责任领导:章肖琴、祝多旭
责任单位:各基层站所、街道和各村社服务大厅
5、志愿服务关爱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着力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各村(社)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大力开展关爱老弱病残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打造具有桥头胡特色的服务品牌。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各基层站所、各窗口单位、各村社
6、村庄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完善村庄环境保洁长效机制,村庄道路、广场、河道、房前屋后保洁及时到位,完善村庄保洁绩效管理,对环境保洁成效明显的村社予以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拖沓懒惰的予以工作经费核减等处罚。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大力开展群众环卫意识和满意度进村入户宣传。
责任领导:章肖琴、陈浩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环卫所、各村社
7、农村移风易俗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推动村社完善村规民约,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制定落实群众婚丧嫁娶、勤俭节约的指导性规定,进一步推动公益性公墓、文化礼堂等设施建设,不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祝多旭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民政线、各村社
8、文明你我他---随时拍、随手捡、随即清行动
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动员街道网格员和鼓励群众开展“随时拍”行动,及时发现卫生死角、不文明现象。组织街道、村社志愿者队伍,结合每月党日活动,对街道主城区和各村社,定期开展“随手捡”行动,清理路边随手可处理的垃圾。
责任领导:章肖琴、陈韬文、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综治办、文化站、各村社
9、开展文明习惯养成行动
目标任务:积极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出行”“重信守诺”等文明好习惯。大力探索沿街经营人性化执法工作,在不影响通行安全的位置划分沿街商铺拓展黄线,推动规范经营、文明经营、
责任领导:陈韬文、董赟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文化站
10、开展全民创建社会氛围营造行动
目标任务: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全面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民众知晓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积极挖掘街道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向上报送力度。对标创建要求,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语类公益广告等设置,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和问卷调查工作,居民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
三、实施步骤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要把抓手牢牢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既要从街道实际出发,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突出重点。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1月底--2月中旬)。要层层进行再动员、再发动,要明确任务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迅速组织开展。宣传线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及时动态报道街道创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明确责任人、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
2、集中攻坚阶段(1月底--3月下旬)。5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承担的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特别是5月份开始,上级将对我县进行一年2次的例行检查,事关创城工作的成败。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现场办公、专题督察,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迎检冲刺阶段(4月--5月)。对标对表,细化“十大行动方案”,通过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编号造册,形成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4、巩固提升阶段(6月-12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努力缩小差距。特别是针对我街道正处于由农村向城市转型的关键阶段,基础设施、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比较多,各单位要围绕长效机制抓建设,巩固扩大创城成果,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以反复抓、抓反复的要求,不断推动我街道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党工委、办事处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附后)。
2、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创城合力。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宣传线负责与上对接创城相关工作,制定街道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各项工作计划制定、措施推进和效果落实。
3、落实长效机制,强化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工委副书记牵头,宣传线、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环卫所、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机构,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综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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