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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的种类是什么

2023-03-29 来源:吉趣旅游网

要式合同的种类有:

1、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这些合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特殊的需要登记、批准的合同。区别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的形式要求会影响合同的生效。遗赠扶养协议等就属于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就属于非要式合同。

一、股权转让合同没有签字就一定有效吗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并且需要准备齐全有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所以说,股权转让协议是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要式合同,即使当事人已经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但双方当事人为签名、盖章的,也不能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二、入股协议必须要盖章吗?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并且需要准备齐全有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书面股权变更协议。所以说,入股协议是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要式合同,即使当事人已经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但双方当事人为签名、盖章的,也不能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三、借款合同的纠纷有什么特点

借款合同的纠纷的特点如下:

(l)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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